个人所得税主要免税项目
•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各部门、军队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
•储蓄存款利息,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
•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、津贴;
•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保险赔款;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;
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;
•按照规定提存、领取的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;
•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
•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,可以免税。